幼童墜樓意外頻傳死傷慘重
86年6月27日5歲幼童沈小弟弟和爸爸居住在彰化市金馬路金馬大鎮十二樓公寓內,清晨5時45分因沈小弟弟還在熟睡中,沈爸爸於是自行到樓下超商買早餐要給兒子吃,獨留沈小弟弟在房內睡覺,不料六時零五分沈爸爸買完早餐返回十二樓公寓內卻找不到兒子,只見陽台上窗戶打開著,經探頭往下看,赫然發現其子掉落在地面中庭花園內。

沈爸爸立即衝往花園抱起兒子,自已駕車送彰化督教醫院急救,沈小弟弟被送到醫院時已無生命跡象,頭骨破裂,腦漿溢出,雖經醫護人員極力搶救仍告回天乏術,後來警方在勘查現場時發現沈小弟弟身高僅108.5公分,但公寓陽台圍牆高114公分,沈小弟弟的身高都比陽台圍牆矮,為何也會墜樓?

原來在陽台有一個高41公分的垃圾桶,沈小弟弟可能睡醒後找不到爸爸,爬上垃圾桶往外探頭尋找,才不慎墜落地面死亡,不起眼的垃圾桶成為幫助沈小弟弟墜樓死亡的元凶。

90年3月29日高雄市信義國小六年七班正在上美勞課,代課老師趙老師帶領十多位學生,將同學創作的彩繪布條拿到學校第二棟樓三樓頂樓,當時吳姓女學童與十多位同學協助將彩繪布條兩端竹竿拉開,由於頂樓沒有圍牆,吳姓女學童在倒退拉開布條時,不慎踩到屋頂的水管,失去重心後掉落一樓地面上,造成頭部破裂、胸部氣胸,雖急送高醫附設醫院急救,仍不幸於隔日死亡。

90年5月28日下午家住彰化縣北斗鎮斗中路第一國宅十一樓3歲鄭姓男童,與父親在睡午覺時,因其床舖緊鄰窗戶,窗戶未加裝鐵窗,鄭姓男童睡醒時在窗戶邊玩耍,床舖的高度剛好幫助鄭姓男童從窗戶墜落到一樓的鐵皮屋上,造成左側氣胸及左手臂骨折,急送彰基治療,由於一樓鐵皮屋的阻隔,削弱由十一樓墜下的衝力僥倖存活。

是什麼原因讓那麼多的幼童意外墜樓呢?為什麼兒童福利法規定六足歲以下幼童不可獨處,需有人全天候照顧?為什麼國小規定滿六足歲才可入學?我們常發現意外墜樓的幼童大部份是小於六足歲,原因就是大部分幼童要滿六足歲心智才成熟,小於六足歲的幼童不懂得危險,不害怕危險,因此獨處時容易發生意外,其他常見導致幼童墜樓的原因尚有:
1. 陽台未設置圍牆或圍牆高度不夠高。
2. 陽台圍牆高度夠高但陽台放置垃圾桶、椅子、花盆等雜物幫助幼童墊高以致墜樓。
3. 床舖、沙發、椅子等置放在窗戶下緣導致墜樓。

至於陽台要做多高才算安全?個人認為陽台高度至少要超過六足歲小孩的平均身高才算安全,為了避免小孩意外墜樓的悲劇一再上演,除了注意居家布置的安全外,更應避免父母自已跑出去買東西或洗頭等獨留幼童在家,以免意外發生,徒留遺憾在人間。

資料來源
http://www.24drs.com/special_report/first_aid/0910_7_3.asp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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